丽江股份: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焦点速读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4-03 20:48:5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

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

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2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

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

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

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议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增股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我

们认为,公司历年来注重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由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

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

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是必要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对 2022 年度公司与白鹿旅行社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情况进行

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年初预计时难以对复杂多变的旅游市场环境的影响进行合理预计。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审

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理财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焦炳华 陈红 龙云刚 盘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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